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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代理:乳品首次进口报关所需资料整理

发布:2020-08-13 16:04,更新:2010-01-01 00:00

乳品首次进口报关应当提供的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据、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经中国确认的国外官方卫生证书。
3,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包括污染物和真菌毒素)。要特别注意的是首次进口是指无论之前是否有进口记录,2013年5月1日起境外启运的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包括产品品牌)、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从同一口岸第一次进口。
4,首次进口且尚未进行标签检验的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国外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外交途径确认(我国驻外国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确认);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6,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涉及保健功能的乳品,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乳品非首次进口报关时所需提供的资料,主要的不同点体现在第三和第四点上,其余的要求都是一样的。
 
3,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和报检单的复印件,以及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进口乳品安全卫生项目(包括致病菌、真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被海关检出不合格,再次进口时,连续5批次(指5个不同生产批或生产日期)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之前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连续5批次未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再次进口时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4,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中文标签样张及标签备案号。
 

进口乳制品

 
海关对乳品进口报关的监察流程一直是严格而且相对复杂的,特别是首次报关的时候,如果贸易公司对这方面的业务不熟悉,找进口报关代理公司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毕竟别人是专门这个事的,效率自然就会高一点。广州华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进口报关代理公司,有任何报关方面的需求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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